海南省居民家庭在海口购房,商贷首付最低比例调整为25%

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官网9月20日发布的公告,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经确定自9月21日起,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在贷款购买首套及二套海口市商品住房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调整为25%、35%。

公告称,为促进海口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海口市政府调控要求,结合海口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经研究,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9月21日起,对于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海口市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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